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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人群将成为农业重点扶持对象

作者:吉林农村报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收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意味着,在农业领域,将有两类人群成为国家重点的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谁

  国家的政策总离不开“农民增收”这一项,也就是说,国家要推进现代农业,要改变农村旧面貌,都离不开提高农民收入这个重要的目标。

  所以,第一个要保障的就是农民。同时,近三年的政策中,也可以看到,另一个被重点强调的就是经营主体的带动性,也就是说,第二个要保障的就是经营主体(包括合作社、农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如何保障

  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

  【解读】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情况的。现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样就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格局。

  三权分置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护、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二就是通过实行“三权分置”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让土地作为要素流动起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试点,还要研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等方面的具体办法。

  【解读】这更是直接增加资金的一大有力举措。据新闻报道,在重庆市巴南地区,已有一些农民自愿退出,直接实现财产性收入数百万元。而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作社、农企、家庭农场等在面临现代农业经营时,**大的问题就是缺资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就正好打开了这个资源:

  1、盘活农村土地上的资产。将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把实现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抵押融资功能。

  2、盘活农村金融,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机构要结合“土地经营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3、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将带来更多补贴红利。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4、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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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jlncb.wss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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