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农业农村部”新面纱,并非简单加入“农村”二字
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同时,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王勇表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组建农业农村部是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农村部的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专家:并非简单加入“农村”二字
根据方案,农业农村部将整合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农村优先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编制乡村振兴方面的规划,由发改委牵头,农业部和其他一些部门参与。总的考虑是,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从产业发展、乡村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画好一张蓝图,并且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有利于农村综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组建农业农村部体现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大方向,“我们讲‘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是不可分的。所以农业部变为农业农村部,等于管理的权限和范围扩大了,有利于农村综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
“利于统筹使用资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室主任党国英表示,组建农业农村部并不是简单加入“农村”二字,农业发展和农村的居住环境、社会环境、治理都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农业产业链等方面都需要细致的工作,这些都不是单纯种地的简单问题,这也体现了注重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对于整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等职能,党国英认为,这有利于统筹使用资金,原来农业部管理的资金有限,涉农资金由数个部门管理,分散得太厉害,未来可整合统筹资金发展农业。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职能集中在一个部门,也捋顺了农村管理问题。
党国英认为,接下来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抓重点,集中发展农业现代化。同时,也要注意大量的农村人口是需要转移的。
“农业农村相关投入将持续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孔祥智表示,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农业部是一个职能范围非常窄的部委,比如美国的农业部职责包括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监管,我国农业部只管农业生产环节,这次调整之后,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职能有所扩大。
孔祥智表示,根据之前的体制,多个部委都在参与农村工作,比如财政部除农业司外,还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是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根据孔祥智近期的统计发现,自2008年以来,中央涉农投入每年在以10%左右的增速增长,财政部充当“会计”和“出纳”的角色,农业部是“办事员”,需要去财政部报销费用,而现在这些都可以直接在农业农村部完成。
孔祥智认为,组建农业农村部,统筹了农业农村工作,也使农业产业链管理更加统一,农业农村部可以根据生产要求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对农业生产、乡村振兴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另外,乡村振兴需要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如何规划,实现了农业农村部统筹管理,可以使土地充分利用。
“这些年来,农业农村工作欠账太多,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等方面。新机构成立后,农业农村相关的投入仍将持续增加。”孔祥智这样表示。
他认为,第二次和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对比结果显示,农村不到一半的人使用抽水马桶,农村饮用自来水的人也不到五成,国家提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也包括农村的现代化,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都是一些硬性指标,涉农投入主要投向基础设施改善上。孔祥智预计,农业农村部将在一年内组建完成,关于人员如何调配,国务院将会有一个统一的办法。
回顾:农业部曾经历数次“分合”
农业部成立于1949年10月,经历了历次改革:
1949年10月成立农业部,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设农林部。
1970年农业系统各部委合并,成立农林部时,水产部撤销。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农林部,分设农业部和林业部。
1982年5月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
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至今。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到农业部的多项职能。农业部中国渔政2013年与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被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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