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我国农业现代化历史上的第三次动能
冀名峰
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难点是小农户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资本、技术、管理等现代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过程,但以小农模式经营的传统农业改造必须与现代要素实现有机联接才能完成,为此就要创新联接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来自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联接机制创新形成的动能有三次,第一次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农业产业化,第二次是兴起于本世纪前十年的农民合作社。目前,蓬勃发展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正成为第三次具有全局意义的农业现代化动能来源,农业生产托管则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联接小农户的**具有时代意义的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两次动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普遍确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形成了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中国特色小农模式。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产生了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巨大动能。但这是小农模式本身自有动能的释放,并非来自于小农对接现代农业机制创新形成的动能。
第一次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机制创新形成的具有全局意义的动能是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协会或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进入大市场的问题,带动小农户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形成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动能。农业产业化初起于20世纪80年代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郊区的农工商一体化和产加销一条龙,90年代中期进入加快发展时期,并形成覆盖全国之势,其**新态势是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第二次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机制创新形成的具有全局意义的动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通过农民入社方式对接大市场,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形成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动能。农民专业合作社源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的合作组织。以2007年7月1日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标志,迎来了合作社大发展历史时期,现在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是规范化和更高水平的联合。
应当指出,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社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各自独立发挥作用,而是组合在一起,例如农业产业化,常常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形成两次动能在组织形式上的叠加。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成为第三次动能的客观必然性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之所以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从社会化服务中概括出来加以强调,是因为生产服务是直接指向当前农业发展的时代主题,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是直接替农民或帮农民种地的那部分社会化服务。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之后的第一年,即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社会化服务”,此后历年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多有强调。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却并没有像农业产业化、合作社那样成为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动能,这是由我国农业发展所处阶段决定的。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小农农业发展的主线有两条,一条是农户家庭经营从适应计划经济向适应市场经济转变,核心是如何对接大市场和社会化大生产;一条是以人力畜力为主的作业方式向以机械化为主的作业方式转变。从我国农业发展历程看,大体上,前二十年,虽然机械对人力畜力的替代也是一个问题,但主要矛盾是小农户如何对接大市场和社会化大生产。后二十年,虽然对接大市场和社会化大生产还是一个问题,但机械化对人力畜力的替代成为更加主要的矛盾。世纪之问“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实际上是后一条主线深化发展所形成的问题,本质上是人力畜力就要撤出来了,但机械化进去还有些困难。
前后二十年我国小农农业发展主要矛盾转变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因素。一个**主要的因素是农村劳动力价格不断攀升,由此形成的局面是农业劳动力短缺、老龄化和兼业化。同时,随着人民生活和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新一代农民已经难以承受人力畜力作业的辛苦,经济社会原因均要求实现机械化对人力畜力的替代,这是一个时代的要求。
在实现上述“两个转变”过程中,小农户粮食生产现代化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新时代我国农业现代化有两大局,一个大局是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基本经营方式,一个大局是以粮棉油糖为主体的农业生产。小农户因规模小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现代化,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因为效益低相对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现代化。这两个大局相互叠加形成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困局,所以解决小农户粮食生产现代化问题,是“两个转变”的关键。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之所以成为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第三次动能,是因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能够同时解决我国农业现代化上述两方面矛盾。即,既能解决机械对人力畜力的替代问题,又能解决对接大市场、融合社会化大生产的问题。因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本身集聚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农业要素,本身就是高度市场化的社会化大生产,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深化发展。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并不是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合作社前两次动能的替代,而是在整合、叠加前两次动能之后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扩展和壮大。实践中,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就是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例如,2016年,全国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数共有22.7万个,其中农民合作社9.5万个,农业企业2万家(包括龙头企业)。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与小农户的主要联接机制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包括农资供应、烘干仓储等耕种防收的附加服务)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联接小农户、实现小农农业现代化**主要、**有效的形式。“服务”和“托管”的关系是,一方面,从服务组织角度看,是“服务”,但从农户角度看就是“托管”;另一方面,“托管”并不就是等同于“服务”,“托管”是整个作业环节的外包,而“服务”还包括不是环节作业外包的其他服务。山东的“土地托管”、江苏的“联耕联种”、湖北的“代耕代种”等都是由社会化服务完成主要作业环节,都属于农业生产托管范畴。
近些年来,农业生产托管出现加快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国以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32亿亩。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主要原因是这种形式能够释放出农业现代化的巨大利益空间。平原农区调查显示,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总体上比农户以传统方式自种成本要下降20%-40%,有的甚至更高。其中原因,一是规模化带来的物质成本下降。例如,农资由分散采购改为集中采购后,价格下降15%-30%。二是作业质量提高后带来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和损失减少。例如,收获运输及烘干一体化后产量损失大幅减少,病虫害防控规模化导致用药减少、防控质量提高。三是机械对人工的替代带来成本大幅度下降。现在人工比机械费用更高,机械对人工替代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在各个作业环节都有体现。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农业生产托管方式对接小农户不仅引起农业生产效益增进,还对农业和农村整体影响巨大。
第一,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增长。减轻农业资源环境压力、控制农业排放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目前主要是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畜禽粪便、农膜、秸秆基本资源化利用,在这方面小农户同样是难点和重点。而农业生产托管则表现出优势。例如山东淄博临淄区近40万亩粮食实现全程托管,有效解决了小农户秸杆焚烧问题。
第二,有利于农村劳动力优化组织,促进农民增收。在托管条件下,农户根据自身的兼业状况和劳动力状况,可以将全部农活托管给服务组织,也可以将部分农活托管给服务组织,可以一边打工一边种地,从而实现劳动力在打工和种地之间的优化组合和**佳配置,**大限度地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正成为集体经济重要增长点。2016年在22.7万个从事托管的服务组织中有6.1万个是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性服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村集体购置机械设备,以成本加微利方式给农户提供服务;另一种方式是组织社会上的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服务,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破解小农农业现代化困局的实践:浙江经验
浙江农业是典型的小农农业。十多年来,浙江以小农为主体、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的农业现代化取得了重要成效,东阳市就是一个缩影。
2015年东阳市已经实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粮食生产服务的全覆盖。目前共建有较大规模的A类粮食产业服务中心5个,中等规模的B类粮食产业服务中心17个,还有不少小规模的C类服务中心。当地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是集中育秧、统防统治和烘干仓储,因此ABC三类粮食产业服务中心主要提供这三个环节的服务,其余环节如机耕、机收、机插服务由农户从市场上自行采购。目前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8%。当地同志说,现在只要农民愿意,都可以雇到机械化服务,有的小农把人工完成作业环节当作一种“农业情怀”,所以,综合机械率80%也实现了“具有需求意愿”的机械化。
浙江的农业现代化战略是“机器换人”战略,农业产业的升级成功地吸引了高端人才从事农业。目前东阳市从事农业的大学生有15人、子承父业的“粮二代”16人,其中有5个大型育秧烘干中心为“粮二代”所拥有。东阳南上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吕键微是个“粮二代”,大学毕业刚3年,实际管理一个粮食产业服务中心,个人一年纯收入达到50万-60万元。可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但是破解小农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农村“双创”的重要领域。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意味着,到2035年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核心的要素之一是完成机械化。当然就我国粮食生产而言,农业现代化还包括较低的农业排放和资源消耗水平,以及较高的产出水平。但这些消耗产出指标是相对指标,并非绝对指标。就浙江全省而言,东阳这样的地区还有很多。因此,浙江提前10-1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可能的。
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实现“产业兴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
一是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为人才、技术、资本集聚的高地。世界农业发达国家都具有链条完整、门类齐全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起步晚、规模小、产业不完整、竞争力不足,应采取措施,吸引人才、技术和资本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植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是破除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瓶颈的制约因素。在制约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诸多因素中,用地难问题比融资难问题还突出。例如,有的地方按政策规定申报用地批不下来,有的地方虽然能够批下来,但因要求到期确保复垦而不能进行必要的地基建设。再如,目前签订的用地协议期限一般到二轮承包期结束,有的服务主体担心二轮承包后重新发包拿不到地,导致投资打水漂。情况表明,目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政策供给不足。应当研究拓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供给渠道,比如空置宅基地可否转化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否优先用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等。
三是解决耕地分散化细碎化问题,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创造条件。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大规模农业生产托管需要耕地在物理上(而不是经营权利上)集中联片。应充分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以更加积极的政策姿态和工作姿态在适宜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推进耕地的集中连片,破解细碎化难题。例如,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要集中指向推动耕地的集中连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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