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看点|农业部答复函:三方面促进植保无人机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96号(工交邮电类074号)提案答复的函

  牛汝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基于北斗导航的智能植保无人机 技术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作业补贴方式促进植保无人机健康发展问题

  为促进植保无人机 健康发展,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制度标准。配合国家空管委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加强植保无人机作业管理。同时,制定《遥控飞行喷雾剂试验方法》《农用遥控飞行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等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二是开展补贴试点。2014-2016年,在河南、湖南、浙江、江西等省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积累了经验,加快推广。三是推进飞防作业。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等项目,大力推进包括植保无人机作业在内的病虫统防统治。2016年,湖南省组织15家飞防大队实施水稻飞防作业100多万亩。据统计,2016年,全国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超过2800万亩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出台补贴政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作业补贴方式,加快研发推广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操作简便、防效更好的植保无人机,促进植保无人机健康发展。

植保无人机

  二、关于提倡专业化服务问题

  农业部一直重视并扶持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推进病虫统防统治,努力提高防治效果。一是建立示范基地。2016年,在全国创建600个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构建农技部门、服务组织、农药(械)企业、无人机生产企业合作服务机制,积极示范推广全程承包、阶段承包、代防代治等服务模式。二是扶持专业服务组织。支持植保无人机企业与农药企业联合成立飞防服务公司,农飞客、标普农业、农博士、蜻蜓农服等一批专业化飞防公司迅速发展起来。截至2016年底,全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超过6000架。三是完善保险制度。农业部正会同国家空管委、中国民用航空局研究制定《关于规范促进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推广应用的意见》,要求生产企业确保售出产品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建立务实、便利、有效的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确保飞行作业安全。下一步,农业部将支持植保无人机企业和农药生产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共同组建专业性服务组织,推进基于北斗导航的智能植保无人机专业服务,积极争取将植保无人机作业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

植保无人机

  三、关于鼓励植保无人机企业自主创新问题

  目前,一些企业生产的植保无人机在安全性、稳定性、操控性、喷洒系统、动力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较好地应用于病虫害防控。2016年,在农业部支持下,由深圳高科新农 ,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植保所、中国农业大学、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等70多家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成立了“国家农业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联盟积极整合产业和人才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无人机生产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航空植保产业科学发展。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支持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智能植保无人机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三农”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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